布里兰省法院周三促成了一名丹麦男子与他的前泰国女友之间的和解,后者拒绝归还他投资在他们共同建造的房子和以她的名义购买的汽车上的大约500万泰铢。
法院裁定,泰国妇女应将汽车转让给丹麦人,这是一辆以170万泰铢购买的本田CRV。
女方最初声称,汽车是感情的馈赠,房子也是如此,由于一切都在她的名下,而且他们没有结婚,他无权拥有她的任何财产。
法官不是这样看的。
周二的法庭听证会明确指出,这对夫妇已经缔结了普通法婚姻,并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但时间并不长。
丹麦人将资金分阶段转入他的银行账户,与汽车的付款阶段和房屋的建造阶段相对应。
法官还解释说,由于房子是在泰国妇女的母亲所拥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因此除了妥协之外,唯一的选择就是拆除房子,卖掉所用的建筑材料,然后卖掉汽车,分享钱财--因为丹麦男子有权获得这段关系中的50 %的共同资产。
这将使他获得约90万泰铢的一半。
法官没有留下任何疑问,如果泰国妇女决定不接受他的求婚,她将判决丹麦男子胜诉。
她建议,把车留给他,保留房子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被告--前合伙人--花了惊人的时间来决定她是愿意继续争取她的索赔,认为这一切都是礼物,还是接受提供的交易。
最后,她含泪宣布,如果丹麦人没有像她希望的那样回来和她一起生活,那么他拥有这辆车是理所当然的。
该法院裁决--在成为法院裁决之前经过协商--代表着与泰国妇女和在泰国的外国人中流行的观点有了重大突破,即如果婚姻没有经过适当的登记,一旦关系破裂,泰国妇女可以撤回以其名义登记的所有夫妻财产的所有权。
这段关系始于2018年12月,当时这名丹麦男子在妻子去世后首次访问泰国。
他与这位泰国女子在 华欣他与另一个丹麦人和他的泰国妻子一起访问了这个地方。
她在那里的一个酒吧工作,他喜欢她。
在连续几天每天都看到她之后,他把她从酒吧带回家,整整一个星期,他们一起去了他的朋友去打高尔夫的地方--金沙纳布里。
之后,他回到了丹麦,一个半月后回来了。
这一次,他的女朋友带他去拜访她在武里南的母亲,他在那里呆了三个月。
从2019年春天到2020年2月,当这段关系结束时,戴恩从他的银行账户中共转了570万泰铢给她,以为他们会像他看到他的朋友与他的泰国妻子那样生活在一起。
这辆车花费了170万泰铢。
这座房子的价格约为300万泰铢。
为了防止她回到酒吧,他每个月给她寄25,000泰铢。
然后还有泰国妇女的母亲的20万泰铢债务,他也同意帮助支付。
银行对账单上的金额毋庸置疑,但泰国妇女的律师坚持说这是作为感情的礼物支付的;甚至法院也得到了与转账金额相匹配的费用支付证据。
分手发生在一个奢华的乔迁派对之后,丹麦人曾质疑其必要性。
派对持续了一天,舞台上有现场音乐和舞蹈演员,大约有250-300名客人参加。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一直背对着墙。
然后他注意到,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都被转移到他妻子的母亲家,并在那里用于建造一堵墙。
当他问到是谁付的钱时,薄冰破了。
他被告知他可以直接搬走,因为这是他妻子的房子。
而且他不能把车开走,因为那是他的。
起初,他给住在大约50公里外的朋友打电话,问他是否可以来和他们一起住几天。
他们帮助他解决了实际问题,并带他去省警察局投诉那个泰国女人。
他的朋友和妻子的律师向他提出的第一个法庭案件,是将汽车作为自己的财产。
当该妇女的律师否认她的这一说法时,丹麦人的律师撤回了他的申诉,并开始了新的诉讼,要求完全分离该房屋,要求获得570万泰铢中的50 %。
丹麦人在一段时间内转让的泰铢,加上分手后的利息。
赢得此案可以为类似的案件树立一个重要的先例,即法官接受外国付款人的意图是作为丈夫和妻子与泰国人一起生活,因此可以合理地声称被欺骗购买了共同财产并登记在泰国国民的名下。
另见:
他爱上了一个泰国女人并失去了一切,这是一个在泰国 "正常 "的爱情故事
纪录片:我的恶梦,我娶了一个泰国女人
资料来源。 scandasia.com